动物史研究的兴起与发展******
作者:陈怀宇(河南大学特聘教授)
动物史已经在国际学界引起了持续的关注。在2022年8月下旬波兰波兹南市举行的第23届国际历史科学大会上,开幕式安排的主题发言第一场便是“动物史和人类史的交互演进”,强调“动物的主体性”“人类记录中的动物”“动物的展现”“野生和家养动物的管理”四方面的研究。这充分说明了动物史研究的重要性和前沿性。人类的生活离不开动物,人类历史的发展也是和动物共生的历程。当然,从自然史的角度而言,动物的历史要比人类的历史久远得多。
进入人类世之后,人类的活动范围不断扩大,而动物的活动范围不断缩小,特别是启蒙时代以来,人类被视为万物之灵,地位凌驾于自然界的动物之上。人口在二战后爆发式增长,工业化在全球迅猛发展,与之相伴随的是自然生态环境的恶化,地球上的物种急剧减少,下一代能亲眼看见的动物越来越少。这种危机促使学者从将动物看作是客体和资源使用转向思考与动物共存共生。当国际学界出现这样的自觉意识之后,去人类中心主义的动物史作为一门新兴学问应运而生。动物史试图从动物的角度,分析动物如何参与并塑造人类的社会生活,帮助人类重新定义自身。动物史也关注环境和生态危机,因此可以说是环境史的延伸。此外,与传统科技史主要将动物视为人类思考和研究的客体相比,动物史特别增加了关怀动物生存状况的伦理维度,因此为传统科技史增加了人文面相。
近二十年来动物史研究蓬勃发展,但仍然面临很多挑战。首先,动物史作为一门史学新兴领域,在史料的选择和运用方面仍然存在很大局限,因为动物本身并无语言文字,也不能创造出图像材料。人类对动物史的认识,必须仰赖自身创造的史料,包括语言文献、视觉图像、传说和口述资料等。因而历史学者在阐述史料中呈现的所谓动物的声音和动物的能动性时要特别小心谨慎。
其次,目前动物史所探讨的范围,很大程度上局限于与人类关系密切的动物,特别是脊椎动物和哺乳动物。这些动物长期以来被当作人类重要的营养来源,在远古时期参与了人类历史进化,历史上也被用来制作皮毛用品,甚至成为人类精神和文化生活的一部分。人类从动物那里获得灵感,创造文学、艺术,再现动物。与人类关系密切的动物,如牛、马等,留存下来的史料较为丰富,而相当多的未驯化的野生动物,如麋鹿等,古人与其接触不多,留存下来的史料较少。甚至大熊猫这种现在大家广为熟知的动物,直到近代才引起广泛关注,古代的史料相当有限。至于一些海洋动物,如鲸鱼、鲨鱼、海星等,古人也所知甚少,因而留下来的史料不多。这些都给更为全面广阔的动物史研究带来很多困难。
最后,动物史主要由欧美学者倡导,目前动物史研究并没有出现国际性学会和组织,在大学和研究院也没有学系和研究所等学科建制,仅在美国纽约大学等少数学校设立了以动物研究为主修的专门学位,完备性尚待时日。
动物史虽然面临学科建制不成熟的挑战,不过也存在着发展机遇,出现了不少国际项目以及合作计划。动物史研究的论文也经常出现在一些期刊上,比如《社会与动物》等,这些期刊不仅仅限于动物史,大多是广义的动物研究。此外,还有不少出版社出版动物史系列丛书。中文学界也将陆续推出一系列海外动物史重要论著的中译本以及中国学者原创的学术研究作品。显然,未来动物史研究将迎来发展新机遇。
动物史受到去欧洲中心主义、去殖民主义的影响,出现全球史研究的趋势,比如美国历史学家特劳特曼在其著作《大象与国王:环境史》中探讨了大象在埃及、两河流域、印度、中国古代文明发展史上的政治意义,特别是王室用大象进行祭祀、狩猎和展示来构建王权的象征性意义,以及大象在南亚和东南亚历史上所发挥的军事作用,甚至也涉及了大象在近东地区和欧洲作为战争工具的流布。
值得注意的是,研究者近年来尤为关注亚洲的动物史。历史上,来自中亚、南亚和东南亚的各民族通过丝绸之路,将一些动物作为贡品或者贸易物品带到东亚;基于亚洲历史上各国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动物外交成为学者关注的重点。此外,欧美探险家、考古学家和收藏家在丝绸之路沿线的考古遗址和古代遗址中发现和收集了许多写本和铭文,这些丰富的文献以多种不同的语言写成,包括于阗语、中古波斯语、蒙古语、粟特语、西夏语、藏语、吐火罗语和突厥回鹘语等。对这些文献中出现的动物进行研究,将帮助我们更全面地了解亚洲的动物文化及其在塑造亚洲历史乃至更广阔的人类历史中所发挥的作用。
关于亚洲动物史研究,除了上述关注重点,近年来欧美学术界还出现了一些重要作品,如耶鲁大学教授米哈伊尔的奥斯曼帝国埃及动物史、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教授布姆加德的马来世界猛虎研究等等。在一些学术会议和工作坊,也频频出现有关亚洲动物史的议题。越来越多的研究亚洲地区的学者,无论研究文学、历史还是宗教,都开始重视动物研究,并将动物研究的新方法与文本分析的传统方法结合起来,以揭示动物在传统和近代亚洲经济以及社会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功能和角色。
动物史的发展与人类的现实关怀紧密结合在一起。未来的动物史研究应该继续拓展地理范围,从跨国和全球的视角,关注不同族群如何记录动物的活动及其对人类生活的影响,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动物史研究进一步发展。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从科技角度对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近些年主要集中在人工智能和脑成像领域。美国动物行为学家斯洛波奇科夫与计算机专家合作,通过一种人与动物之间的翻译器,将动物的声音、脸部表情、肢体动作译成人类能懂的语言,实现人与动物更为密切的情感交流。而另一位美国学者伯恩斯则用脑成像技术试图理解动物的心理活动。这些科技发展,可能会重新定义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同时也会给人类带来许多难以预料的挑战。面对这些关涉人类社会发展的前瞻性议题,动物史的研究将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和思考人与动物的关系,保护生物多样性,为后世的永续发展提供一个健康的环境。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9日 14版)
你的隐私,大数据怎知道?我们又该如何自我保护?******
在网络上,每个人都会或多或少,或主动或被动地泄露某些碎片信息。这些信息被大数据挖掘,就存在隐私泄露的风险,引发信息安全问题。面对汹涌而来的5G时代,大众对自己的隐私保护感到越来越迷茫,甚至有点不知所措。那么,你的隐私,大数据是怎么知道的呢?大家又该如何自我保护呢?
1.“已知、未知”大数据都知道
大数据时代,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安徒生童话中那个“穿新衣”的皇帝。在大数据面前,你说过什么话,它知道;你做过什么事,它知道;你有什么爱好,它知道;你生过什么病,它知道;你家住哪里,它知道;你的亲朋好友都有谁,它也知道……总之,你自己知道的,它几乎都知道,或者说它都能够知道,至少可以说,它迟早会知道!
甚至,连你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大数据也可能知道。例如,它能够发现你的许多潜意识习惯:集体照相时你喜欢站哪里呀,跨门槛时喜欢先迈左脚还是右脚呀,你喜欢与什么样的人打交道呀,你的性格特点都有什么呀,哪位朋友与你的观点不相同呀……
再进一步说,今后将要发生的事情,大数据还是有可能知道。例如,根据你“饮食多、运动少”等信息,它就能够推测出,你可能会“三高”。当你与许多人都在独立地购买感冒药时,大数据就知道:流感即将暴发了!其实,大数据已经成功地预测了包括世界杯比赛结果、股票的波动、物价趋势、用户行为、交通情况等。
当然,这里的“你”并非仅仅指“你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你的家庭,你的单位,你的民族,甚至你的国家等。至于这些你知道的、不知道的或今后才知道的隐私信息,将会把你塑造成什么,是英雄还是狗熊?这却难以预知。
2.数据挖掘就像“垃圾处理”
什么是大数据?形象地说,所谓大数据,就是由许多千奇百怪的数据,杂乱无章地堆积在一起。例如,你在网上说的话、发的微信、收发的电子邮件等,都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采集的众多信息,例如被马路摄像头获取的视频、手机定位系统留下的路线图、驾车的导航信号等被动信息,也都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还有,各种传感器设备自动采集的有关温度、湿度、速度等万物信息,仍然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总之,每个人、每种通信和控制类设备,无论它是软件还是硬件,其实都是大数据之源。
大数据利用了一种名叫“大数据挖掘”的技术,采用诸如神经网络、遗传算法、决策树、粗糙集、覆盖正例排斥反例、统计分析、模糊集等方法挖掘信息。大数据挖掘的过程,可以分为数据收集、数据集成、数据规约、数据清理、数据变换、挖掘分析、模式评估、知识表示等八大步骤。
不过,这些听起来高大上的大数据产业,几乎等同于垃圾处理和废品回收。
这并不是在开玩笑。废品收购和垃圾收集,可算作“数据收集”;将废品和垃圾送往集中处理场所,可算作“数据集成”;将废品和垃圾初步分类,可算作“数据规约”;将废品和垃圾适当清洁和整理,可算作“数据清理”;将破沙发拆成木、铁、布等原料,可算作“数据变换”;认真分析如何将这些原料卖个好价钱,可算作“数据分析”;不断总结经验,选择并固定上下游卖家和买家,可算作“模式评估”;最后,把这些技巧整理成口诀,可算作“知识表示”。
再看原料结构。大数据具有异构特性,就像垃圾一样千奇百怪。如果非要在垃圾和大数据之间找出本质差别的话,那就在于垃圾是有实体的,再利用的次数有限;而大数据是虚拟的,可以反复处理,反复利用。例如,大数据专家能将数据(废品)中挖掘出的旅客出行规律交给航空公司,将某群体的消费习惯卖给百货商店等。总之,大数据专家完全可以“一菜多吃”,反复利用,而且时间越久,价值越大。换句话说,大数据是很值钱的“垃圾”。
3.大数据挖掘永远没有尽头
大数据挖掘,虽然能从正面创造价值,但是也有其负面影响,即存在泄露隐私的风险。隐私是如何被泄露的呢?这其实很简单,我们先来分解一下“人肉搜索”是如何侵犯隐私的吧!
一大群网友,出于某种目的,利用自己的一切资源渠道,尽可能多地收集当事人或物的所有信息;然后,将这些信息按照自己的目的提炼成新信息,反馈到网上与别人分享。这就完成了第一次“人肉迭代”。
接着,大家又在第一次人肉迭代的基础上,互相取经,再接再厉,交叉重复进行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等工作,于是,便诞生了第二次“人肉迭代”。如此循环往复,经过多次不懈迭代后,当事人或物的画像就跃然纸上了。如果构成“满意画像”的素材确实已经证实,至少主体是事实,“人肉搜索”就成功了。
几乎可以断定,只要参与“人肉搜索”的网友足够多,时间足够长,大家的毅力足够强,那么任何人都可能无处遁形。
其实,所谓的大数据挖掘,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由机器自动完成的特殊“人肉搜索”而已。只不过,这种搜索的目的,不再限于抹黑或颂扬某人,而是有更加广泛的目的,例如,为商品销售者寻找最佳买家、为某类数据寻找规律、为某些事物之间寻找关联等。总之,只要目的明确,那么,大数据挖掘就会有用武之地。
如果将“人肉搜索”与大数据挖掘相比,网友被电脑所替代;网友们收集的信息,被数据库中的海量异构数据所替代;网友寻找各种人物关联的技巧,被相应的智能算法替代;网友们相互借鉴、彼此启发的做法,被各种同步运算所替代。
各次迭代过程仍然照例进行,只不过机器的迭代次数更多,速度更快,每次迭代其实就是机器的一次“学习”过程。网友们的最终“满意画像”,被暂时的挖掘结果所替代。之所以说是暂时,那是因为对大数据挖掘来说,永远没有尽头,结果会越来越精准,智慧程度会越来越高,用户只需根据自己的标准,随时选择满意的结果就行了。
当然,除了相似性外,“人肉搜索”与“大数据挖掘”肯定也有许多重大的区别。例如,机器不会累,它们收集的数据会更多、更快,数据的渠道来源会更广泛。总之,网友的“人肉搜索”,最终将输给机器的“大数据挖掘”。
4.隐私保护与数据挖掘“危”“机”并存
必须承认,就当前的现实情况来说,大数据隐私挖掘的“杀伤力”,已经远远超过了大数据隐私保护的能力;换句话说,在大数据挖掘面前,当前人类有点不知所措。这确实是一种意外。自互联网诞生以后,在过去几十年,人们都不遗余力地将碎片信息永远留在网上。其中的每个碎片虽然都完全无害,可谁也不曾意识到,至少没有刻意去关注,当众多无害碎片融合起来,竟然后患无穷!
不过,大家也没必要过于担心。在人类历史上,类似的被动局面已经出现过不止一次了。从以往的经验来看,隐私保护与数据挖掘之间总是像“走马灯”一样轮换的——人类通过对隐私的“挖掘”,获得空前好处,产生了更多需要保护的“隐私”,于是,不得不再回过头来,认真研究如何保护这些隐私。当隐私积累得越来越多时,“挖掘”它们就会变得越来越有利可图,于是,新一轮的“挖掘”又开始了。历史地来看,人类在自身隐私保护方面,整体处于优势地位,在网络大数据挖掘之前,“隐私泄露”并不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但是,现在人类需要面对一个棘手的问题——对过去遗留在网上的海量碎片信息,如何进行隐私保护呢?单靠技术,显然不行,甚至还会越“保护”,就越“泄露隐私”。
因此,必须多管齐下。例如从法律上,禁止以“人肉搜索”为目的的大数据挖掘行为;从管理角度,发现恶意的大数据搜索行为,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控。另外,在必要的时候,还需要重塑“隐私”概念,毕竟“隐私”本身就是一个与时间、地点、民族、文化等有关的约定俗成的概念。
对于个人的网络行为而言,在大数据时代,应该如何保护隐私呢?或者说,至少不要把过多包含个人隐私的碎片信息遗留在网上呢?答案只有两个字:匿名!只要做好匿名工作,就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好隐私了。也就是说,在大数据技术出现之前,隐私就是把“私”藏起来,个人身份可公开,而大数据时代,隐私保护则是把“私”公开(实际上是没法不公开),而把个人身份隐藏起来,即匿名。
(作者:杨义先、钮心忻,均为北京邮电大学教授)